| 行程安排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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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服务标准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以上费用包含签证费、燃油附加费、两地机场税共人民币1730元。东航商务舱不含贵宾休息室,不含机上特别服务、配餐等;
2、团体机票指定日期来回,不可更改日期及不可延期停留,一经确认出票后改名需收300元/人改票费。
3、客人不得随意离团,否则将收取RMB500/人离团费用,客人在巴厘岛当地签署《离团协议书》以及地接社开据收款凭证。离团期间出现人身安全、财产损失,责任客人自理。
4、赠送项目如因客观因素或者客人主观不参加,均不退任何费用。
5、以上行程景点顺序可由当地导游安排调整,但不减少或变更。
6、如出现单男或单女的情况,将安排该客人与其它同性之团友或领队拼房,本公司将于出发前两天通知是否可以拼房,如未能拼房者,可选择与同行亲友共享双人房并加床(加床者按占半房收费,即三人一房);如客人不愿意与同行亲友共享三人房,就需支付单人房附加费,享用单人房间。
7、小孩(不足12岁者)占半房跟成人同价,不占床者按上述表格结算。
8、随团旅客需另行支付领队、当地导游:6天团每位280元人民币,5天团每位240元人民币。小费客人需在按照协议支付导游。如因地接质量等原因客人不付或少付小费,需凭书面意见为据(在当地填写)。
9、请于定位确认后2天内支付定金每位人民币2000元/人,方可确定留位;另外,请于出发前至少七个工作日支付全款,否则本公司有权取消其定位,已付之定金恕不退还。
10、机位确定后,若于出发前十四天取消者,则扣除定金每位人民币2000元;出发前十四天至出发当日取消者,扣除100%全数团费(产品包机以及包房操作,敬请谅解); 11、行程中的项目(例如餐、景点、车等等),如果自动放弃,不退还费用;
12、本行程联合组团。
13、本公司保留有随时修改以上价格及各条款之权利。
单间差: 1,580元 / 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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